企业外债备案适用范围都有哪些?
企业外债备案的适用范围广泛。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 1 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均须事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特殊架构企业也在适用范围内。红筹架构企业,无论是境内企业控制的境外企业(“大红筹公司”)还是境内自然人控制的境外企业(“小红筹公司”),发行 1 年期以上外债或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需办理外债备案登记。境内企业通过可变利益实体(VIE)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发行 1 年期以上外债或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时,同样需要办理外债备案登记。
在自贸区及离岸融资方面,企业通过自贸区 FTN 账户借用超过 1 年的外债,以及企业向自贸区内银行支行申请 1 年期以上商业贷款,若资金来源为离岸资金(本币、外币均适用),则需办理备案登记。非公开发行外债,如投资公司定向发行的可转债等也需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年期以上的境外融资租赁也需办理企业外债备案登记。
企业申请外债备案是一项重要的管理程序,旨在规范企业境外融资行为,控制外债风险,保护国家外汇安全。
企业外债备案通常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包括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取消企业发行外债的额度审批,实行备案登记制管理,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
企业申请外债备案需满足一定的财务和经营条件,如注册资本、净资产、盈利能力等。备案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准备好与外债相关的各项资料,如借款合同、财务报表、资金用途说明等,向当地外汇管理局提交备案申请;文件审核,外汇管理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确认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备案通过,审核通过后,外汇管理局将对外债进行备案,颁发备案证明;信息报告,企业需在外债使用过程中,按规定定期向外汇管理局报送相关信息。
企业申请外债备案的申请材料包括基础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企业基本证照,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等内部文件;财务材料,提供企业近一年审计报告和新一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便审核部门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是企业向境外举借 1 年期(不含)以上债务工具的管理程序,主要依据《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申请条件方面,企业应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合规经营,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和外债风险防控机制,能够按时足额偿还外债本金和利息;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资金用途需符合相关规定,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威胁国家利益、经济安全的行为。
红筹架构的企业发行 1 年期以上外债、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以及境内企业通过 vie 控制的境外企业发行 1 年期以上外债、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还有企业通过自贸区 FTN 账户借用超过 1 年以上的外债,若为离岸资金的企业向自贸区支行申请的 1 年期以上商业贷款,均需要办理企业外债备案登记。企业外债备案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企业境外发行债券管理办法》等。企业申请外债备案时,通常需要提交申请表和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外债资金用途说明等材料。企业在办理外债备案时,需要保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关注政策变化,避免违规操作,加强风险管理。企业在外债资金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向外汇管理局报告使用情况,并在有变更时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同时,企业还需遵守相关的税收、外汇管理等法规。